行政院 10 月 26 日通過民用航空法修正草案,一如預期包括實名登記及操作資格考試,亦有禁止晚間飛行等 6 項操作限制。消息一出隨即引起各方用家激烈反彈,多個團體及資深玩家對修例表達不滿,並認為政府之相關配套措施未見完善規劃。
實名登記與操作限制
《民用航空法》修正草案明定 250 克以上無人機,需進行實名註冊,未註冊者可罰款 3 萬至 15 萬元不等;具導航裝置的 1 至 25 公斤較高階無人機操作者,更要經資格考試取得操作證,違者可罰款 6 萬至 30 萬元台幣,或沒入無人機。若對無人機作出設計、製造和改裝,需向民航局申請檢驗,以取得合格證明。
《民用航空法》修正草案 6 項操作限制:
1. 操作高度不得超過地面或水面 400 呎
2. 不得以無人機投擲或噴灑任何物件
3. 不得裝載危險物品
4. 不得在人群聚集或室外集會遊行的上空操作
5. 不得在日落後到日出前的時間飛航
6. 操控者不得同時使用 2 架以上的無人機
台東釣客及救援組織反對法案
修正草案 6 項操作限制規定中的「不得投擲及不能夜間飛行」惹來台東用家怒吼,約 30 名釣客與科技救難協會成員在草案拍板同日在海邊聚集,於沙灘擺放空拍機以示抗議。台東海岸線堪稱是全台最多釣點的區域,近年不少釣客習慣以空拍機空投放長線垂釣,相關投擲規限等同禁止此熱門釣法,釣客怒道這等同「剝奪他們的休閒活動」。
台東縣科技救難協會理事長潘志國亦表示,空拍機在協助吊掛投擲或投遞救援中功不可沒,如禁止投遞與夜間飛行,恐怕會對夜間救援行動造成影響。
【延伸閱讀】台多處地方禁飛無人機缺法源依據 日月潭景區成開罰首例
【延伸閱讀】台無人機登記擬具10年有效期 民航局設備不足以擊落無人機
【延伸閱讀】台灣草擬無人機登記制 製圖資減違飛
首圖來源:shutterstock
資料及圖片來源:聯合新聞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