無人機在中國普及起來,單是實名登記並不可得到全面監管。國務院、中央軍委空中交通管制委員會辦公室(簡稱國家空管委)起草了《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(徵求意見稿)》,擬向輕型及微型無人機分別釋放 120 米以下、50米以下空域。《條例》經工信部諮詢公眾,乃中國首次從國家戰略層面部署監管無人機。
精細管理 立法諮詢
工信部今月 26 日在官網公開由國家空管委起草的《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(徵求意見稿)》,展開即日至 2 月 28 日的公開徵求意見工作。這是中國首次就無人機分類分級管理立法,也是國家空管委首次參與制定的暫行條例。《條例》明確指出「遙控駕駛航空器和自主航空器」統稱無人機,涵蓋民用、警用、軍用等不同類別,也將無人機分為微型、輕型(駕駛員應滿 14 歲,或有成年人在場監護)、小型(16 歲)、中型及大型(18 歲)五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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微型無人機 | 重量小於 0.25 千克 飛行真高不超過 50 米 飛行速度不超過 40 千米/小時 無線電發射設備符合微功率短距離無線電發射設備技術要求 |
輕型無人機 | 重量不超過 4 千克 最大起飛重量不超過 7 千克 最大飛行速度不超過 100 千米/小時 具備符合空域管理要求的空域保持能力,以及可靠的被監視能力 |
小型無人機 | 重量不超過 15 千克或者最大起飛重量不超過 25 千克 |
中型無人機 | 最大起飛重量超過 25 千克、不超過 150 千克 且空機重量超過 15 千克 |
大型無人機 | 最大起飛重量超過150千克的無人機 |
向微輕無人機開放低空
在消費級無人機市場內,輕型無人機佔了大多數。《條例》明言中國空域均為管制類空域,故在維持整體制度不變之下,向輕型及微型無人機分別釋放 120 米以下、50 米以下的空域,空中禁區、機場、軍事禁區、危險區域等周邊除外,以疏導合理的飛行需求。
那何為輕型無人機?《條例》指出,空機不逾 4000 克、最大起飛重量不超過 7000 克、且最快飛行速度不超過每小時 100 千米,同時符合空域管理要求的,均屬於輕型無人機,另要求小型、中型、大型無人機的駕駛員需取得安全操作執照。
建無人機綜合監管平台
還有值得關注的是,《條例》表明建立「具備監視和必要管控功能的無人機綜合監管平台」,將民用無人機的飛行動態信息傳遞至公安機關﹐並由公安部門成立民用無人機公共安全監管系統。也就是說,你飛行的一舉一動都在國家的掌握之中。
無人機龍頭大疆創新(DJI)回應南方日報說,很高興見到《條例》徵求意見稿出台,「總體看(對)條例持開放態度,鼓勵行業健康發展,大疆也支持國家層面對無人機行業科學合理的管理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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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航局曾頒法規意見書
此前,無人機相關法規由民航總局制定。2015 年 11 月,民航局飛行標準司頒布了《輕小型民用無人機系統運行管理暫行規定》咨詢通告,對無人機重量、飛行速度等作出分類,並制定了民用無人機機長的權限,甚至規範無人機酒駕等行為。竪月,民航局運輸司計劃頒布法例,要求無人機企業「需取得通用航空經營許可」及「購買或租賃不少於兩架無人機」,「應當在中國登記、取得適航證」等。但徵求意見書一出,就被指監管門檻太高。法例原定於 2016 年 2 月 1 日起正式執行,但因曾引起行業爭議,故已暫緩執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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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:工信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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