位於台灣東部海岸景色宜人,每年有許多遊客進行觀光,網上空拍的影片也不少,不過近日台灣觀光局的東部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就發出通告,於特定地點進行空拍要進行報備,而且已提出管理無人機草案,未來有違反者可能最高會遭罰款 100 萬台幣。
草案管理擅自放飛
台灣空拍法案明年七月才上路,但許多地方已進行禁止擅止空拍的行政命令。這次東部海岸國家級風景區管理處,就規範了三仙台遊憩區、都歷遊客中心園區、八仙洞遊憩區、石梯坪遊憩區、秀姑巒溪遊客中心及花蓮遊客中心,這六個景點的周邊範圍,如果要進行無人機飛航或空拍活動的話,需要遵守民航法無人機專章的第 99-14 條活動規定、第 99-15 條負賠償責任,以及需要向管理處進行報備,相關表格可以到其官網下載。根據官網的行政資訊有預告訂定無人機規管的草案,如落實的話,未來有違反規定者,會依據發展觀光條例第六十四條第二項規定,罰款 5,000 至 100 萬元台幣。
新法未上路先引用
上文提到的無人機專章第 99-14 條活動規定,有留意無人機法案的讀者相信都很清楚,就是無人機只能在日間飛行、不得高於地面 400 呎、不可投擲物件、飛越人群等等明年才實施的新法規定。有網友認為無人機法例明年才上路,各單位率先引用有點奇怪。另外有網友發現報備表格中有觀察人資料一欄,質疑觀察人的用途,反問難道單身人士不能放飛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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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圖來源:【Nga’ayho】你好,東海岸 Facebook 專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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