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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紐西蘭交通部長認為毋須針對個別無人機意外修例

紐西蘭拒因個別意外 收緊無人機規管法例

By | 2015-09-28T12:38:07+08:00 2015-09-28|Tags: , |

紐西蘭有民航客機機師報稱,在 6,000 呎高空險些與疑似無人機的物體發生碰撞,令社會上要求限制無人機飛行活動的聲音再現。交通部長 Simon Bridges 回應指,現存機制已明確訂立危險界線及違禁罰則,故無需急於修例。

新例已於 8 月生效

紐西蘭針對無人機規管法例已於 2015 年 8 月 1 日生效:限制無人機用戶只可於日間放飛 15 公斤或以下的無人機,同時飛行高度不得超越 400 呎。如無人機的機體重量在 25 公斤或以上,則必須先獲民用航空管理局(Civil Aviation Authority,CAA)的批准才可放飛;如飛行高度超過 400 呎或有其他「超標」行徑,更須事先申領牌照。現行制度之下,通常只有商用或研究用的無人機,始需要申領牌照放飛。一旦違規飛行,個人罰款最高可達 5,000 紐元(約 24,500 港元或 105,000 台幣),公司罰款則最高為 35,000 紐元(約 171,000 港元或 734,500 台幣)。

著重教育而非規管

Bridges 認為,上述法例能夠在維護航空安全及無人機行業發展的前提下,處理國內的疑似無人機碰撞事故。他向 《Radio New Zealand News》 表示,修例「不會對周末發生的這宗令人不安的意外產生實際影響,因為規例已把這種行徑列為非法,並設有有效的懲罰機制處理。」現時紐西蘭的無人機放飛規定,大致上跟其他國家相若:規例分界偏重於飛行範圍而非用途,且容許機體較重的無人機豁免領牌放飛。CAA 亦表明,教育無人機操作者才是當務之急,而且因為新手往往欠缺飛行操控經驗,所以更需要採取特別的處理方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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