代表 Autel Robotics 的法律事務所 13 日宣佈,在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(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, ITC )取得重大的審判勝利,意味著全球最大無人機製造商 DJI 將面臨隨時被禁止在美國銷售航拍產品。
裁定違反《關稅法》第 337 條
法律事務所 Steptoe 發新聞稿指,ITC 的首席行政法法官在 3 月 2 日裁定,DJI 及 7 個相關實體(統稱為 DJI)通過進口和銷售侵犯 Autel 專利的無人機,違反了《關稅法》第 337 條,故建議禁止侵權產品進口美國,包括 Mavic Pro、Mavic Pro Platinum、Mavic 2 Pro、Mavic 2 Zoom、Mavic Air 及 Spark,幾乎是 DJI 最受歡迎的消費級無人機。
建議頒發終止令
法官的初步裁定也建議頒發終止令,禁止 DJI 在排除令發佈時銷售任何在美國的這些產品,更還同意了 Autel 的要求,即 DJI 在排除令發布後的 60 天總統審查期內發行 9.9% 的債券。
如果首席行政法法官是次的裁決得到委員會全體支持,那麼這些產品最早可能會在 7 月從美國市場上撤下。不過過往就曾出現全體委員推翻法官的裁決,像是 2013 年的 Apple iPhone 及 iPads 侵犯 Motorola 專利一案。
同時,Autel 已向 ITC 提交了一份請願書,以擴大排除令的範圍,以包括其他流行的 DJI 產品,像是 Phantom 4 和 Inspire 系列無人機。
對薄公堂追溯至 2016 年
Autel 與 DJI 對薄公堂一事要追溯到 2016 年 8 月 11 日,當時 DJI 向 Autel 提出訴訟﹐控告其無人機技術和運營侵權,直至 2018 年 5 月 23 日,Autel 就 DJI 的申訴提交了修正回覆,當中提出了數項反訴,包括 DJI 違反《休曼反壟斷法案》的壟斷及企圖壟斷、違反《加州不公平行為法》(California Unfair Practices Act)第 17043 和 17044 條和《夏威夷不公平行為法》(Hawaii Unfair Practices Act)第 481-3 條的的掠奪性定價。DJI 同年 6 月 29 日要求駁回這些反壟斷的反訴,Autel 於是第二次修正答覆,提出早前動議的假設。ITC 在 2018 年 9 月底發布新聞稿,宣佈就 Autel 投訴 DJI 部分無人機侵犯其專利一事展開調查。
然而 Autel 事後被揭是中資公司,而且與 DJI 早已結下樑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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