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空中「翱翔」的無人機越來越多,在台灣,民航局早前完成修法,加強監管寶島境內的空拍機;一不離二,飛安會近日也預告修訂「飛航事故調查法」,將無人機事故也納入調查範圍,若有關人士不配合調查,最高可被罰款台幣 30 萬元。
將修正「飛航事故調查法」
4 月初,台灣民航修正草案在立法院三讀通過,規定逾 250 克的無人機均需實名註冊。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日前表示將修正「飛航事故調查法」,介入調查牽涉傷亡的無人機事故,以及重逾 25 公斤的無人機失事事件。若當事人拒絕配合調查、沒有主動通報,或者破壞事故現場等,均可被依法罰款台幣 6 至 30 萬元。
去年派員往美國受訓
飛安會執行長王興中指出,25 公斤以上的無人機風險較高,要防患未然。他又稱,無人機異於一般載人飛行器,飛安會去年起已派員到美國受訓,學習無人機操作原理及如何調查有關事故,待修法完成後,明年將再派員往其他地區受訓。
增訂「吹哨人」免責條款
修法也新增「吹哨人」免責條款,增訂民航主管機關不得以「飛安自願報告系統」收集所得的資訊來處分舉報人,惟同時要求舉報人於事發後 10 日內提報,也不得是故意違規行為。王興中解釋指,提報時間太長會影響提升飛安的時效性,機制也有被濫用的可能性,故有此安排。他補充,美國的「飛安自願報告系統」每年有近 10 萬宗報告,台灣只有約 2、30 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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