苗栗縣因遠離機場,禁航區較少,成為台灣飛友熱門放飛選址之一,但這個情況可能因昨日通過的「苗栗縣遙控無人機飛航管理辦法草案」而有所改變。法案除了遵照民航法中針對無人機的條文規定,亦訂明放飛無人機需先經申請,並投保責任險,但暫時尚無罰責。
在航空法上加增其他規定
法案規定,放飛時除了需遵從台灣中央政府草擬的「民用航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」,在縣內放飛無人機前亦需向縣府提出申請。操作者不可同時控制 2 台以上無人機,在超過一名申請人在同一空域放飛的情況下,應指定 1 人負責,並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,最低保險金額為每 1 個人傷亡 200 萬元、每 1 事故傷亡 1000 萬元,每 1 事故財物損害 200 萬元。目前法案仍待縣府行政處法制科核定,預定近期內發布施行。
飛友對法案感疑惑
苗栗市實擁有台灣西海岸唯一合法模型飛機場,是為後龍溪河濱公園。管理法案通過後,引起長年在該地放飛的玩家不解,為何「在合法模型飛機場飛行,還得事先申請」。縣府勞動及青年發展處長彭德俊回應指,把無人機用作個人練習無需申請,但若在集會或活動期間放飛,則需經事先批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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