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中市民廣場禁飛無人機 擬修民航法例規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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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中市民廣場禁飛無人機 擬修民航法例規管

台中市政府預告,即將針對無人機制定民航條例;在新制度出台之前,會先在 2016 年 8 月中旬起,引用現行的公園條例,對市民廣場周邊的違規無人機活動作出檢控。

人民廣場成禁飛區

日月潭無人機意外餘波未了,2016 年 8 月底起肇事風景區禁飛無人機之外,市民廣場及草悟道人口集中地區也將成無人機禁區。8 月中旬,建設局將會發表有關公告,並豎立告示牌,勸阻群眾違規放飛無人機。

建設局認為,在市民廣場及草悟道放飛無人機,「不但涉及侵犯大樓住戶及飯店的隱私權,也影響周邊民眾住戶品質」,更可能引致故障墜機,傷及地面樹木和市民。

▼ 台中市民廣場及草悟道位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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即將擬定民航條例

台灣現時未有足夠的民用航空法例規管無人機。目前當局其實只能引用《台中市公園及行道樹管理自治條例》第 13 條 21 款,把在市民廣場和草悟道使用無人機,列入「其他經建設局公告禁止或限制事項」,違者開罰 1,200 至 6,000 台幣(約 300 至 1,500 港元)。

換句話說,台中其他地方未有明確的法律限制。上述延伸自公園條例的無人機禁例屬過渡性質,台中市政府將會按民用航空法,制定有關操作無人機的法例,包括限制和注意事項。

香港民航條例亦存在類似缺陷,只能借助其他法例,局部規管無人機活動,其中包括《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規例》第 11 款,禁止使用「動力驅動的模型飛機」一項。最先因此被港府指控的是一名香港《蘋果日報》記者,涉嫌用空拍機採訪雨傘運動期間的「我要真普選」巨幡,因而大眾普遍視此為政治打壓行動。

首圖來源:台中市政府建設局

By | 2016-08-08T15:17:55+08:00 August 8th, 2016|無人機新聞, 航拍法例|0 Comment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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