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夜景聞名於亞洲,近年成為航拍取材的熱選,但操控者隨時因選址違規或失控墜機而誤墮法網。昨(11 日)晚,一名報稱攝影師的男子(39 歲)就因無人機失控並墜落於中環駐港解放軍軍營而被捕。
失控掉進駐港解放軍軍營
據《央視新聞》報導,一名羅姓男子昨晚 8 時許在中環海濱操控無人機拍攝夜景,無人機突然失控,掉進龍和道的駐港解放軍軍營內。該男子及後通知解放軍,解放軍再通知警方。
警方晚上 9 時許到場,以「疏忽引致無人機對他人或財產構成危險罪」拘捕涉事男子。據初步調查顯示,無人機失控前的確一直在拍攝夜景。
年初兩男子中環航拍被捕
這已不是香港首次有人在維港兩岸不當操控無人機而被捕。今年 4 月 5 日,警方接報有人在中環海濱活動空間一帶施放航拍機,憂慮對附近途人構成危險。事件中,2 名分別 33 及 40 歲的本地男子因涉嫌違反《1995年飛航(香港)令》被捕。而在 3 月,警方接獲保安員報案,指中區添華道 1 號行政長官辦公室的上空有一架航拍機飛行,其後著地。警員到場後在附近花槽檢獲懷疑涉事的航拍機,案件暫列作求警調查。
違例最高可被監禁 2 年
根據香港法例第 448C 章《1995年飛航(香港)令》列明,任何人士不得因鹵莽或疏忽操作無人機而危害他人或財產安全,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監禁 2 年及判處罰款。
該法例亦列明,在香港放飛 7 公斤以下的無人機,毋需事先向民航處申請許可或牌照。但民航處指引列明,機場交通區域或任何機場 5 公里範圍、維港一帶及沿岸地區等屬於禁飛區,同時限制放飛高度不得超過地面以上 300 呎、只可以在白晝飛行,以及遠離人群、車船和建築物等。
港府擬今年第 4 季立法規管
本港近年的無人機操作投訴數字正逐年遞增,由 2015 年的 27 宗,大幅增至 2017 年的 60 宗,其中在去年,投訴個案主要涉及不當操作無人機,亦有 9 宗與私隱有關。
香港去年 7 月完成了規管無人機的公眾諮詢,去年底表示當局初步擬推行「實名登記」制度,最快 2020 年落實。今年中,當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,提出 250 克以上、7 公斤或以下無人機必須註冊及購買第三者責任保險,並計劃今年第 4 季立法規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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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:中央社
圖片來源:Shutterstock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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