空拍機等同監控鏡頭!瑞典公眾地方放飛無人機裁定屬非法行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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空拍機等同監控鏡頭!瑞典公眾地方放飛無人機裁定屬非法行為

瑞典最高行政法院近日裁定,在當地公眾地方使用無人機屬於非法行為。法院作出此裁決的初衷,不是針對無人機帶來的安全風險,而是考慮到無人機上的航拍相機或會侵犯公眾隱私。

裁決出於隱私權考量

根據瑞典最高行政法院於 2016 年 10 月 21 日作出的判決,安裝於無人機的航拍相機等同於監控攝影機,因為它可以離開操作者,飛至遠距離的地方進行監視,如容許無人機任意在公眾地方飛行,有機會侵犯民眾隱私。至於安裝在單車上的運動相機或汽車內的車用攝影機,因為它只能在操作者的身邊運作,所以法院判定它不屬於監視鏡頭,可以在公眾場所使用。

日後假如閣下真的要在瑞典的公眾地方放飛無人機,必須事先申請許可,並須繳付高昂的申請金額。然後當局會審查有關飛行申請所帶的公眾利益,是否遠超公眾隱私的合法利益;如否的話,申請便會被拒絕。這意味著瑞典民間的空拍活動或許會自此絕跡了。

有網民在 DJI 討論區留言指,瑞典法院判決剝奪了空拍愛好者的飛行嗜好。

有網民在 DJI 討論區留言指,瑞典法院判決剝奪了空拍愛好者的嗜好。

網民對判決大表不滿

不少網民對瑞典法院的判決大表不滿,認為此舉不但剝奪了空拍愛好者的嗜好,更搶去航拍師的工作機會,還令到無人機廠商失去北歐最大國家的市場。更有網民戲言,日後或要拆掉無人機上的航拍相機,始能在當地放飛。

目前瑞典人口達 990 萬,直至 2014 年為止,當地已售出逾 20,000 台空拍機,同時瑞典政府亦已批出逾 1,000 個商用無人機許證,容許進行商業空拍活動。因此,該判決可說是完全破壞了當地的無人機市場生態環境。

事實上,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亦有把航拍機定性為監控鏡頭(閉路電視),但只是發出指引要求民眾遵循,做法遠不及瑞典般嚴厲。私隱專員公署於  2015 年 3 月 31 日發出《閉路電視監察及使用航拍機指引》,把將私隱保障守則的適用範圍由監控鏡頭擴展至航拍機。公署提醒市民,進行航拍時必須考慮私隱條例的保障資料原則。

資料來源:PetapixelDJI 討論區

首圖來源:Shutterstock

By | 2016-10-23T20:22:38+08:00 October 23rd, 2016|無人機新聞, 航拍法例|0 Comment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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