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國聯邦航空管理局(FAA)制訂的商用無人機法例,將於 8 月 29 日正式實施,業界和用家忙於準備迎接之際,有民間團體批評 FAA 失職,控告當局新例並無關注無人機引發的私隱隱憂。
數千人等考航空知識測試
FAA 草擬法例時,一直將考慮私隱保障的責任卸給國家電訊及訊息管理局(NTIA)。民間關注組織「電子私隱訊息中心」(EPIC)批評,國會要求 FAA 擬定全面法例,令無人機在美國空域得以安全應用,因此 FAA 有責任為保障私隱立法。EPIC 要求上訴法院推翻商用無人機法例,迫使 FAA 正面回應。參議院早前通過授權 FAA 地位的草案,排除了保障民眾隱私的關鍵條文,備受批評,今次入稟可謂將不滿行動化。
上述的商用無人機新例實行在即,當局稱至今已有 3,351 人報考航空知識測試,以取得操控小型無人機機師資格;另有 2 萬名商用無人機操控者經已向 FAA 登記,摩拳擦掌等待限制放寬。新例實施後,意味不再需要每次申請放飛商用無人機,只要操作者獲得一定資格,遵守相關法例便可。
現行私隱指引欠法律效力
NTIA 年初發布無人機私隱指引,原被視為 FAA 的立法參考,惜事與願違;指引本身並無法律效力,要求用家自律遵守(與香港民航處無人機指引的情況類似),同時又被批評涵蓋範圍狹窄,漏洞處處。EPIC 早於 2012 年便曾聯署逾百機構請願,要求 FAA 正視無人機私隱問題,FAA 曾回覆「私隱問題無需即時安全關注」。
資料來源:ZDNet、USA Today