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國聯邦航空總署(FAA)動真格,正擬向航拍服務商 SkyPan International 罰款 190 萬美元(約 1,470 萬港元或 6,150 台幣)。該公司涉嫌於 2012 年至 2014 年期間,因商業理由非法而危險放飛無人機共 65 次,為商業飛行登記制度生效以來,懲治最嚴重的。
數度違法飛近機場
SkyPan 為設於芝加哥的航拍服務公司,聲稱具 27 年經驗,而《華爾街日報》稱其屬「小型」公司。
FAA 指出,該公司在 2013 年 3 月 2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15 日期間,曾經 65 次在人口密集及航空交通擠逼的地點放飛無人機。其中 43 次的放飛地點為紐約 B 級空域,位於哈德遜河和東河及兩者沿岸一帶,包括數個繁忙機場及著名景點自由女神像;在此區域內進行高度在 1,500 呎以下的飛行,事先必須獲得許可。
可是,SkyPan 所用的無人機不但未有註冊,更沒有配備雙向無線傳輸器、應答機、海拔報告設備等法例要求的設備。
違規年半始作改正
SkyPan 有一個月時間回應 FAA,並可提出上訴。FAA 負責人 Michael Huerta 稱:「此案發出一個訊息:任何人在空域系統進行作業,必須保持安全。如果你嚴重違反法例,我們便會採取行動。」
其實,FAA 曾對 SkyPan 作出數次警告,直至今年(2015 年)該公司才作出改善,開始就無人機放飛活動提交申請。美國於 2014 年中引入俗稱「333 條豁免」(Section 333 Exemption)的商業飛行登記制度,商業機構可就每宗無人機飛行個案向 FAA 提出申請,獲許可後始可放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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