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香港民航處引言,維港兩岸不可放飛航拍機。昨傍晚,行政長官辦公室上空驚現航拍機飛行,保安員見況報警求助,中區重案組接手調查,暫未有人被捕。
案件暫列作求警調查
昨日(3 月 27 日)傍晚 6 時許,警方接獲一名保安員報案,指中區添華道 1 號行政長官辦公室的上空有一架航拍機飛行,其後著地。警員到場後在附近花槽檢獲懷疑涉事的航拍機,案件暫列作求警調查,交由中區警區重案組跟進,暫未有人被捕。操控者動機未明,有待警方調查。行政長官辦公室發言人指,事件正由警方處理,不作評論。
KAWS 作品躺維港成航拍對象
近日藝術家 KAWS 的巨型吹氣 COMPANION 作品以躺臥姿態出現在維多利亞港,吸引不少人到維港兩岸觀賞及拍照,更有人放飛航拍機到展品的上空拍攝。(小編日前曾在晚間見到最多 5 架航拍機同時出現在維港上空拍攝 COMPANION!)未知是次在特首辦公室上空出現的航拍機是否也衝著 KAWS 作品 COMPANION 而來,或是另有動機。
維港一帶及沿岸禁航拍
然而心水清的飛友都應該清楚知道,維港一帶及沿岸地區不得放飛無人機。現時,根據第 448C 章《1995 年飛航(香港)令》100 條「小型航空器」,在香港放飛 7 公斤以下的無人機,毋需事先向民航處申請許可或牌照。但民航處指引列明,機場交通區域或任何機場 5 公里範圍、維港一帶及沿岸地區等屬於禁飛區,同時限制放飛高度不得超過地面以上 300 呎、只可以在白晝飛行,以及遠離人群、車船和建築物等。
港將推行「實名登記」制度
本港近年的無人機操作投訴數字正逐年遞增,由 2015 年的 27 宗,大幅增至 2017 年的 60 宗,其中在去年,投訴個案主要涉及不當操作無人機,亦有 9 宗與私隱有關。民航處在去年 7 月完成規管無人機的公眾諮詢,港府初步建議推行「實名登記」制度,並考慮將人煙稠密及監獄等敏感地帶列作禁飛區,最快 2020 年落實。
2016 年 10 月的電動方程式錦標賽(Formula E)賽事期間,3 名香港男子因在賽道上航拍被捕。歷經接近 2 年的審訊,3 人去年 9 月被裁定「致使飛機對人或財產造成危害罪」罪成,各判罰款 2000 元,更成為本港首宗因航拍而被成功檢控的案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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