英國倫敦及美國新澤西州接連發生無人機擾亂機場的事故,敲響各大城市的機場防範無人機警號。在香港,運輸及房屋局表示「香港國際機場已設有某種類無人機偵察系統」,並會進一步研究各項可行技術的應用,加強監測及防範無人機在機場範圍非法操作。
保安理由不便公開系統資料
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周三(23 日)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譚文豪提問時表示:「香港國際機場已設有某種類無人機偵察系統,但基於保安理由,不便公開該系統的有關資料。」他指,民航處與機管局有監察和防範無人機的措施,並正參考其他國際機場的經驗和所用器材,進一步研究各項可應用於香港國際機場的技術。
機管局與民航處有溝通機制
對於有否制訂機場範圍內發現無人機的應變措施,陳帆強調,若機管局發現或獲通報有無人機在機場範圍內非法操作,會即時尋求警方協助及派員巡查,找出無人機及操作者的位置。機管局與民航處也有溝通機制,在出現無人機可能影響航班升降時商議出合適安排,並發布實時航班資訊。
香港國際機場交通量創新高
香港國際機場自 1998 年啟用以來,一向屬於最繁忙機場之一,2017 年全球排名第八,而今月初曾發生無人機擾亂運作的倫敦希斯路機場同年排名第七。2018 年,香港國際機場三項航空交通量均創下新高,包括機場客運量達 7,470 萬人次、飛機起降量達 427,725 架次,以及貨運總量增至 510 萬公噸,可見航空樞紐的地位,所以更不能忽視防範無人機的重要性。
在香港,無人機受民航條例規管。《1995年飛航(香港)令》(第448C章)第48條訂明,任何人士如因魯莽或疏忽操作飛機(包括無人機及模型飛機)而危害他人或財產安全,可被檢控。違者一經定罪,可處罰款及監禁兩年。另根據《機場管理局附例》(第483A章)第35條,任何人不得在附例適用區(註)放模型飛機(包括無人機)。違例者一經定罪,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港元及監禁六個月。
民航處正因應顧問研究的建議及公眾諮詢所收集到的意見,草擬優化規管機制的詳細建議,擬於今年內就優化機制的法例修訂建議諮詢立法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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